发布时间:2020-08-19 | 发布者: | 点击次数:0次 |
HX15-1-14号宗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渭丰镇渭北村,东邻渭丰镇财政所及渭钢工贸公司,北临大张路,南侧隔路为农田,西接渭丰派出所,占地面积3.09亩(2066.6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601111°,北纬34.201389°。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980~2017年间曾为渭丰农机站、渭丰乡家具厂、乡办纸箱厂。2017年5月,由于纸箱厂长期停产,渭丰镇人民政府将该地块收回。2019年8月7日,经鄠邑区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同意,该地块被划拨给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拟用于渭丰派出所业务用房项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及调查评估相关法令的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该地块的使用权人(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于2020年7月委托陕西圆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HX15-1-14号宗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场地概况
80年代以前,调查地块为农田。
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中期,调查地块为渭丰农机站,指导农业机械作业维修和质量监督管理。
90年代中期至2006年期间,调查地块由私人承包,成立渭丰家具厂,生产木工家具,2006年年末倒闭。
2006年年末至2017年期间,调查地块变更为纸箱厂,沿用原有厂房进行纸箱等包装用品生产。
2017年5月,由于纸箱厂长期停产,渭丰镇人民政府将调查地块收回,由渭丰派出所暂用,用于存放杂物等。
2019年8月,鄠邑区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同意将上述用地拨给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用于渭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同年年底,地块内的厂房被拆除。
3工作方案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土壤采样点的布设,依据现场踏勘情况和上述土壤监测布点原则,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设置4个土壤采样监测点位。在地块外部西南侧85m处农田内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采集(扣除硬化层后的)0.0~0.5m和2.5~3.0m两个深度的土壤进行分析,对照点采集表层(0.0~0.5m)土壤进行分析。
结合调查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针对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污染物基本项目的要求,本次场地土壤调查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五大类,共计53项,监测因子既包括该场地的特征污染因子,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的相关要求。
本次调查原计划在S2土壤监测点位处钻探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钻探过程中,钻至3m深时出现砂土层,井壁四周砂土坍塌,不具备继续往下钻探的现场条件。故在项目地西北侧100m泡馍馆后院水井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在项目地西南侧210m处设置对照点。结合调查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和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要求,本次场地调查地下水调查监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类、微生物指标类、毒理学指标类、挥发性有机物类、石油类,共计63项。
4监测结果和评价
经过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可知,HX15-1-14号宗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
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石油类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5 报告评审结论
2020年08月13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渭丰派出所业务用房(HX15-1-14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建设单位)、陕西圆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共18人,会议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见附件)。
会前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对现场进行踏勘,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委托单位对该地块情况的介绍和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的内容汇报,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本项目调查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调查方案、布点采样、检测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结论总体可信。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但应修改并经专家复核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渭丰派出所业务用房(HX15-1-14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8月19日~2020年08月26日(公示7个工作日)
版权所有: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五星街办纬二十八路168号中交科技城3号楼一层202室 邮编:710075
检测与评价咨询: 029-88824487
陕ICP备202201216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610190020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