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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8 发布者: 点击次数:0次

1 前言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65号)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要求,对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每年自行对其用地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被列入2020年度《陕西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积极响应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厂区用地进行土壤环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按照《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陕环固管函〔2018246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室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文件,对矿区内重点疑似污染区域及特征污染因子进行识别,编制完成《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0111~5日赴现场进行采样。

2企业概况

单位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以北燕庆路以东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行业类型:石油开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前身为长庆油田分公司超低渗透油藏第三项目部(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2009年转型为采油生产单位;201212月底,长庆油田分公司超低渗透油藏第三项目部(第三采油技术服处)原油产量突破百万吨,更名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主营业务是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等,总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管辖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吴起县境内的2个油田区块,总面积1402.8平方公里。目前,全厂共建成油井3059口,水井882口,拥有联合站4座,接转站17座,增压点59座,清水注水站9座,供水站5座,固定设备5200多台套,活动设备近260台,是一个集原油生产、技术服务、油气储存和外输的综合性生产单位。生产区域分布在陕西省定边县的姬塬镇、张崾岘乡;吴起县的薛岔乡、五谷城镇、吴起镇、周湾镇、洛源镇境内。

吴起油田地处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和志丹县境内,主要分布在吴起县吴起街道、五谷城镇和志丹县顺宁镇三个乡镇;矿区位于吴起县东北部,志丹县西北部,坐标范围为东经 108°11′00″~108°30′00″,北纬 36°51′45″~37°06′00″;主要依托定边吴起志丹S303省道、吴起五谷城公路以及乡村道路,交通比较方便;周边单位有采油三厂、采油七厂、采油八厂、采气六厂、延长油田吴起采油厂等油气田开发企业。

吴起矿区有两个采油作业区,分别为薛岔采油作业区和五谷城采油作业区,现有采油井1906口、位于550座井场内,联合站2座,接转站13座,供水站1座。主要生产设施见表2-1

2-1  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施名称

单位

总规模

1

采油井

1906

2

井场

550

3

联合站

2

4

接转站

13

5

增压点

41

6

注水站

5

7

供水站

1

8

单井管线

km

368.16

9

集油管线

km

244.38

10

输油管线

km

125.2

3 监测方案

3.1 潜在污染区域及特征污染识别

根据企业石油开采行业特点,结合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析情况,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和石油烃。因采油作业过程均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转运、管输等。故布点区域覆盖吴起矿区作业全范围。布点区域按照矿区平面布置情况划分为薛岔采油作业区、五谷城作业区周湾油区和五谷城油区三个采样单元

3.2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依据《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中的相关要求,点位布置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源,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的情况下确定。

由于矿区潜在污染区域分布范围较广,污染分布均匀,本次监测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为保证采样点位具有代表性,本次布点对近两年已布点监测的井场及场站不再进行重复监测,对有特殊要求或事故的区域增设点位。

另在远离矿区外部未受人为干扰的影响的区域增设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故本次土壤自行监测共布设95个点位,每个采样点以表层土壤(0~0.2m)处为采样层,开展采样工作。

3.3 土壤监测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所属行业为“071”石油开采行业,按照《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附表1-2中要求,石油开采行业特征污染因子主要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故本次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项目确定为重金属7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和石油烃五大类共计46项。

4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各监测项目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41号点位(新452)石油烃项相较对照点偏大外,其余矿区内各点位监测结果与对照点监测结果相比有高有低,无污染物累积现象。

5 结论和建议

5.1 结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内土壤中各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5.2 建议

1)建议企业加强矿区作业过程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严防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避免发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

2)建议企业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合历史监测数据,持续关注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趋势。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附件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矿区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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