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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和兴隆街道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建新留用区(20 期)地块(地块编码:610129301004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3 发布者: 点击次数:0次

     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和兴隆街道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20 期)地块(地块编码:6101293010040)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等驾坡村、向阳村,兴隆街道楼子村、东楼村、前锋村,地块面积578288.72m2(57.8289公顷),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80719°,北纬34.14067°。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供的《土地分类面积表》,项目地块现土地用途为细柳街道等驾坡村、向阳村及兴隆街道楼子村、东楼村、前锋村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53.067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4.0991公顷、未利用地0.6627公顷,规划为供电用地(1303)、行政办公用地(0801)、二类居住用地(070102)、防护绿地(1402)、公园绿地(1401)、中小学用地(080403)。
     项目组于2022年2月21日~3月22日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调查阶段的基本判定条件、《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一阶段结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查结果汇如下:
     1.地块内不存在工矿活动、规模化养殖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污染影响。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虽存在企业,经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地块影响较小;
     2.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历史为养殖散户时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养殖过程产生的粪便,粪便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化粪池作防渗处理,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因此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东楼子废品回收站只是将废纸箱、塑料瓶回收、分类、售卖,因此对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相邻地块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历史上终南酒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酒糟及废包装材料,酒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回收处置,因此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翻砂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旧砂及废金属边角料,两者皆回用于生产,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长安预拌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回用于生产,因此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周围区域西安法士特高智新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均妥善处置,因此对项目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4.地块内历史上养殖散户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化粪池作防渗处理,对项目地块影响较小;相邻地块长安预拌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单一,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相邻地块终南酒业产生的废水仅含少量悬浮物,不含其它污染物,用于绿化用水及厂区降尘,蒸粮蒸糠过程产生少量锅底水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作防渗处理并做定期清掏基本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除此之外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5.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6.地块现状不存在来自周围污染源的风险;
     7.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活动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供电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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