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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 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者: 点击次数:0次

1 项目背景

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五里桥村,其厂区地块东邻居民区,西邻山阳县秦阳建材有限公司,南邻S203省道,北邻县域工业集中区高新大道。地块占地面积12097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85037,北纬33.52409。

本调查地块原为山阳县电厂生产用地,因运行成本太大,于1980年左右关闭;1982年,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建厂,从事火法锌冶炼,直至2012年在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工作中,拆除焙烧炉、电炉等主要生产设施,同时停产。

因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生产经营活动,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中的相关规定,将本地块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下达了疑似污染地块通知书,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2 场地概况

该地块在1950年左右开发建设为山阳县发电厂,并于1980年左右年停产。停产后,1982年,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建厂,沿用原电厂的办公楼和锅炉房,并新建了焙烧车间、浓硫酸车间、料库、职工宿舍和食堂,从事锌冶炼。2012年9月底,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焙烧炉、电炉等主要生产设施拆除,同时停产,并拆除了硫酸车间及配套硫酸产品罐。本次初步调查期间,原办公楼部分外租用于汽修和石材切割,其余车间关闭闲置。

3 工作

由于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关闭,本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组织实施。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及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的相关要求,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于2019年10月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调查地块的开发利用历史、场地内的工程平面布置情况及污染特征,采用系统布点法在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部南侧900m林地处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各监测点位在纵向上采用规定深度采样法进行采样,宿舍楼、办公楼前等一般区域采样深度为1.5m,焙烧车间及冶炼车间区域采样深度为3.0m。土壤垂直方向上的采样深度分别为0.0~0.5m、1.0~1.5m和2.5~3.0m,地块外部对照点采集表土(0.0~0.5m)进行分析。土壤监测项目结合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土壤污染物基本项目的要求,包括理化性质、无机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六大类,共计52项(pH、含水率、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氟化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

同时,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建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部上游布设1个对照监测井,监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和挥发性有机物四大类,共计61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溴仿、1,4-二氯苯、1,2-二氯苯、1,2,4-三氯苯、萘、1,2,3-三氯苯)。

4 监测结果和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中,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六价铬、铜、铅、镍的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但砷、镉和汞的含量超过了上述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5个监测点位出现超标,本次调查取样深度(3.0m)内均出现超标。

调查场地内地下水中,本次调查所分析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

5 报告评审结论

2019年12月14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在西安市主持召开了《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洛市山阳县自然资源局、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共10人,会议由5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

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委托单位对该地块情况的介绍和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的内容汇报,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本项目调查报告编制较规范,场地污染识别方法、现场采样布点方案、监测方案、实验室质控措施、检测结果分析科学可靠,报告内容完整,数据详实。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调查报告结论可信。

项目名称: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附件: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上)

         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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