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2 | 发布者: | 点击次数:0次 |
1 项目背景
秦都区小微企业创业园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其东临留渭路,西临咸阳师范学院、南临咸阳市纪委办公楼、北临咸阳师范学院。地块占地面积为27960.23m2,中心坐标为东经108.615930,北纬34.321348。
地块1960前为农用地,1960-1968年为农业机械化学校配套实习车间,内燃机配件二厂于1969年成立,主要从事于拖拉机中活塞、活塞环配件的生产,生产能力活塞30万只/年、活塞环250万片/年。1998年内燃机配件二厂停产后,至2005年场地停用。2005年~2013年为茂陵技工学校,停产后转卖与纺织工业园后一直停用,2017年地块北侧金工实习车间北咸阳市纪委收购拆除重建为办公大楼,2018年8月被咸阳装备产业园收购(地块不包含原工具机修车间以北区域的咸阳市纪委办公楼和厂区家属楼),2018年9月引进简单私营机加企业,2019年9月停产。依据咸阳市相关规划,内燃机配件二厂原址中南部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共计27960.23m2地块用途将有原来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办公用地。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在2019年12月下达了疑似污染地块通知书,要求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开展该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及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的相关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2 场地概况
咸阳装备制造产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园所在地块在1960年前为农用地。
1960年建立农业机械化学校配套实习车间,1969年实习车间改制成立内燃机配件二厂,主要从事于活塞配件的生产,并于1998年停产。
停产后直至2005年恢复茂陵技工学校,2013年茂陵技工学校停产。厂部办公楼改建为教学楼,活塞铸工及热处理车间改造为学校食堂,成品库和纸盒厂拆除建立家属楼,停产后转卖于纺织工业园后一直停用,2018年8月被咸阳装备产业园收购,2018年9月引进简单私营机加企业,2019年9月停产。
本次调查地块原内燃机配件二工厂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本次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期间,原活塞铸工及热处理车间、活塞环铸工车间、工具机修车间、活塞机加工车间和活塞环机加工车间用作小微企业机加工厂,原电镀间和汽车库用作废金属角料储存并转运处理,厂部办公楼用作小微企业办公楼,木模、钳工改建为小商铺,变电室、空压站改建厂区大门,锅炉房闲置。
结合调查企业所使用、储存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分析,生产工艺及产排污识别结果,本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电镀间、油库区和锅炉房,可能产生的污染因子包括氰化物、石油烃、重金属。
3 工作方案
本次场地调查土壤监测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等标准规范执行。针对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监测按照分区布点和系统布点的方法进行土壤采样点的布设。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污染监测点,在地块外部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结合厂区地下工程内容埋深调查结果,1号点位原电镀间、2号点位原油库储存区、6号点位原活塞环铸工车间采集0.0~0.5m、1.0~1.5m两个深度的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其他区域的土壤监测点位分别采集0.0~0.5m、1.0~1.5m和2.0~2.5m三个深度的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地块外部的对照点采集表土(0.0~0.5m)进行分析。
结合调查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针对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污染物基本项目的要求,本次调查土壤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多环芳烃、石油烃六大类,共计50项(pH、含水率、有机质、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氰化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秦都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经初步调查后确定为非污染地块。
2019年12月25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居秦都分局在西安市主持召开了《秦都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补充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共9人,会议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
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委托单位对该地块情况的介绍和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的内容汇报,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本项目调查报告编制较规范,场地调查程序与污染识别方法、现场采样布点方案、监测方案、实验室质控措施、检测结果分析科学可靠、报告内容完整,数据详实。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调查报告结果可信。
项目名称:秦都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委托单位: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0日
附件:/Uploads/202001/5e0d97b61a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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